您所在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 公告通知 【返回】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4-03-27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国际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全院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具备硕导资格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配备秘书及工作人员4名,具体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各项工作。所有人员经过培训后才能参与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一志愿复试

(一)报到时间

3月29日 9:30-15:30

(二)报到地点

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三)资格审查

1.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8)《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总分500分。复试考核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面试考核。复试考核各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2.全体考生均需参加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9:00,满分50分。请考生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无需准备耳机。

3.专业面试考核满分450分。全体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科研思维、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专业面试考核时间与地点如下:

时间:2023年3月30日

上午:10:00-12:30

下午:1:30-4:30

地点:

国际教育中心:303(面试室)

国际教育中心:308(候考室)

(五)录取原则

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听力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450分)”总分排名,依次录取。面试成绩(满分450分)包括专业能力(200分)、创新潜质(100分)、英语能力(50分)、思想道德与综合素质(100分)。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3)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2.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

2.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公布,未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接受。

3.我校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开始分批次进行,调剂缺额及调剂工作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有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及研究生院的最终解释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5-86798206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6日






点击数:6250